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功能说明:处理因基数调整滞后或入职下月补缴等其他原因,引发的补缴业务。

操作说明:

一、名词解释

1、缴纳月份:基数调整时的生效月份,默认在本月补缴。

2、所属月份:补缴数据所属月份,即补缴哪月的福利数据。

3、分摊月份:补缴数据具体在哪月进行补缴,默认等于缴纳月份,支持调整到未来月份补缴。

4、补缴类型:基数调整,入职补缴,比例调整。

二、生成补缴数据

1、基数调整补缴

(1)选择补缴期间,点击“生成补缴数据”,选择“基数调整”,点击确定会自动生成发生基数调整,需要补缴的数据。

(2)生成基数调整数据规则:

  • 【险种档案】进行基数调整时, 有“基数执行月份”和“生效月份”字段;当基数执行月份小于生效月份时,就会生成基数调整补缴数据,补缴类型为基数调整补缴
  • 举例,员工住房公积金,基数调整生效月份为2019-06,基数执行月份为2019-03,通过基数调整生成补缴数据时,会生成2019-03/2019-04/2019/05月的补缴数据
  • 只有补缴期间选择为基数生效月份时,才会生成补缴数据,如上的例子,只有补缴期间选择2019-06时,才能生成补缴数据
  • 补缴数据个人缴纳和单位缴纳生成规则:调整后基数*比例-补缴所属月份的当时的个人缴纳/单位缴纳数据;支持手动调整

(3)支持手动调整基数和比例,调整后选中人员,点击“补缴实时计算”(不选中人员则显示为“补缴后台计算”),重新计算补缴数据。

2、入职补缴

(1)选择补缴期间,点击“生成补缴数据”,选择“入职补缴”。

(2)选择要补缴的人员,维护补缴起止期间,点击确定生成补缴记录。

(3)补缴期间不能存在核算数据,且不能晚于当前福利补缴期间。

(4)生成补缴数据将默认根据当前基数和比例计算出补缴数据。

(5)支持手动调整基数和比例,调整后选中人员,点击计算,重新计算补缴数据。

3、比例调整

(1)选择补缴期间,点击“生成补缴数据”,选择“比例调整”。

(2)选择要补缴的人员,维护补缴起止期间,点击确定生成补缴记录。

(3)补缴期间不能存在核算数据,且不能晚于当前福利补缴期间。

(4)支持手动调整基数和比例,调整后选中人员,点击计算,重新计算补缴数据。

三、调整分摊月份

1、生成补缴数据时,补缴数据的分摊月份默认为当前补缴期间,

2、支持调整补缴月份,分摊到后续月份补缴。选择人员,点击“分摊月份调整”,指定分摊月份。

四、回写核算数据

1、选中补缴数据,点击“”回写核算数据”,回写数据。

2、按照分摊月份,回写到指定的分摊月份福利核算数据中。

  • 补缴类型为基数和比例调整补缴的,回写到“福利核算”—“基数比例个人补缴”和“基数调整单位补缴项目中
  • 补缴类型为入职补缴的,回写到“福利核算”—“入职个人补缴”和“入职单位补缴项目中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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