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功能概述
提醒函询诫勉主要是对日常干部监督工作中,将对领导干部进行的提醒、函询、诫勉进行整理后,将结果录入系统并存档,同时将相关材料也进行留存,并可结合其它监督维度生成监督档案进行管理与分析。
二、业务概念
1、「提醒」:组织人事部门在干部日常管理监督或者党内集中教育活动、领导班子换届、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、年度考核、巡视等工作中,对领导干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以及其他需要引起注意的情况,应当及时进行提醒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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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)提醒对象:由组织人事部门的干部工作机构或者干部监督机构提出建议名单,报本部门负责人批准后确定。
3)对领导干部进行提醒,一般采用谈话方式,也可以采用书面方式。
2、「函询」:组织人事部门针对信访、举报及其他途径反映领导干部政治思想、履行职责、工作作风、道德品质、廉政勤政、组织纪律等方面的问题,除进行调查核实的外,一般采用书面方式对被反映的领导干部进行函询了解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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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)对领导干部进行函询,应当向函询对象发送函询通知书。函询对象在收到函询通知书的十五个工作日内,应当实事求是地作出书面回复。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如期回复的,应当在规定期限内说明理由。对函询问题没有说明清楚的,可以再次对其进行函询或者采取其他方式进行了解。
3)经函询或者调查了解,函询对象确实存在问题的,应当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。
4)组织人事部门对领导干部回复组织函询的材料应认真审核,并建立函询档案管理制度,对有关材料进行留存。
3、「诫勉」:领导干部存在虽不构成违纪但造成不良影响的,或者虽构成违纪但根据有关规定免予党纪政纪处分的问题,应当对其进行诫勉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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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)对领导干部进行诫勉,可以采用谈话方式,也可以采用书面方式。
2)受到诫勉的领导干部,取消当年年度考核、本任期考核评优和评选各类先进的资格,六个月内不得提拔或者重用。
3)诫勉六个月后,组织人事部门应当采取适当方式,对诫勉对象的改正情况进行了解。对于没有改正或者改正不明显的,根据情节轻重,给予调离岗位、引咎辞职、责令辞职、免职、降职等组织处理。
4)组织人事部门要建立诫勉档案管理制度,对领导干部的谈话诫勉记录、诫勉书、书面检查材料等进行留存,并将有关情况作为领导干部考核、任免、奖惩的重要依据。
三、操作说明
3.1 主界面显示
3.2 新增提醒事项
点击【新增】,在弹出来的页面输入提醒谈话的相关信息,点击确定即可。
属性说明:
- 开展方式:对领导干部进行提醒,一般采用的方式,包含书面、谈话、书面+谈话 三种。
3.3 新增函询事项
点击【新增】,在弹出来的页面输入函询集反馈的相关信息,点击确定即可。
3.4 新增诫勉事项
点击【新增】,在弹出来的页面输入诫勉及执行情况的相关信息,点击确定即可。
四、相关资料参考
1、《关于组织人事部门对领导干部进行提醒、函询和诫勉的实施细则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