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、业务应用描述
本功能可根据企业的业务需求和干部发展要求,定制干部任免流程,实现对干部任免流程的灵活管理。
按照中组部的干部管理规范,目前预制了5个标准阶段:动议-民主推荐-考察-讨论决定-任职,用户可根据业务需要,定义不同的干部任免流程。
注意:根据中组部的干部任免规范文件,仅预置了5个标准任免阶段,暂不支持自定义任免阶段。
2、操作说明
按功能位置打开,进入干部任免流程界面,系统显示如下:
2.1 创建干部任免流程
功能结构第一层是任免业务,如组织提任、免职;第二层是任免流程,如动议、民主推荐等,不同的任免业务下可以设置不同的任免流程
2.1.1 新增任免业务
点击【新增】,在弹出来的页面输入业务相关信息 ,点击确定即可.
属性说明:
- 任免业务:描述具体任免业务的名称,如组织提任、免职等
- 所属组织:该任免业务的组织权限,只有该组织下的专员可以进行维护
- 允许下级单位使用:该任免业务的适用范围是否包含下级单位,如上级定义的流程可供下级单位使用
2.1.2 引入任免阶段
环节:
- 动议:党委(党组)或者组织(人事)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,根据工作需要和领导班子建设实际,提出启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意见并形成工作方案的过程。在动议环节需要新增动议事项及人员,必须作为第一个环节。因此在新增任免业务后,会自动引入“动议环节”。
- 民主推荐: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的必经程序和基础环节,是指党委(党组)及其组织(人事)部门根据配备领导班子和选拔任用干部的需要,按照规定的条件、范围、程序和要求,组织有关方面人员参加的推荐领导干部人选的活动。
- 考察:是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重要环节,党委(党组)或者组织(人事)部门可根据企业要求对干部进行全面考察。系统支持录入凡提四必信息,可以在环节上控制凡提四必是否必核。
- 讨论决定:党政领导职务拟任人选,在讨论决定或者决定呈报前,应当根据职位和人选的不同情况,分别在党委(党组)、人大常委会、政府、政协等有关领导成员中进行酝酿。
- 任职:任免的整体业务流程完成,生成相应的任职信息。
此处可引入的环节均在【干部设置】-【环节设置】中,若发现“环节设置”中没有环节数据,请先排查:【对象管理器】-CompanyUpdateLog中,查看升级项是否升级成功cadre_appoint_stage_setting_update,若未升级成功请执行api/cadre.appoint.stage.setting.update
2.1.3 支持调整环节顺序
引入预置的任免阶段后,可继续调整环节间的顺序;
ps:因动议环节为干部任免工作的初始环节,需要提出启动并制定任免方案,故动议环节顺序不可调整,必须为第一个环节。
2.1.4 凡提四必设置
凡提四必是什么?
凡提四必,即讨论决定前,对拟提拔或进一步使用人选的干部档案必审、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必核、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必听、线索具体的信访举报必查,坚决防止“带病提拔”。
“凡提四必”是走好干部选任的第一步,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选人用人的走向和结果,从源头上防止“带病提拔”。
因此,标准产品在考察环节支持录入凡提四必相关信息(具体功能可点击【080115 干部任免管理】)。
在本功能中可设置考察环节的凡提四必,是否为必须录入的信息(默认全部为必须录入),假设“审核人事档案”为必录项,则将在“考察”环节判断此事项是否已录入信息,若未录入则不允许进入后续环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