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功能概述
裸官情况主要是对裸官情况主要是对干部申报的配偶、子女移居国(境)内外信息,经整理过后,录入系统并存档,并可结合其它监督维度生成监督档案进行管理与分析。
二、业务概念
“裸官”:配偶、子女均已移居国(境)外的;没有子女,配偶已移居国(境)外的;没有配偶,子女均已移居国(境)外的国家工作人员;
“移居国(境)外”:是指获得外国国籍,或者获得国(境)外永久居留权、长期居留许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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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2010年7月,中办、国办印发《关于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(境)外的国家工作人员加强管理的暂行规定》。 适用于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(境)外的国家工作人员,但经组织批准引进的海外高层次人才、国家特需高级科技人才和通过其他途径回国的海外高层次人才除外。(要求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填表申报”裸官”相关情况) 规定适用人员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向组织(人事)部门书面报告配偶、子女移居国(境)外的有关情况,在有关情况发生变化时也要及时报告。规定适用人员办理的公共事务,涉及其配偶、子女移居国家和地区的,应当向本单位主管部门主动说明情况;存在利益冲突的,应当自行回避,或者由主管部门责成其回避。 2、针对裸官问题,中组部2014年下发了《配偶已移居国(境)外的国家工作人员任职岗位管理办法》。 首次明确需对“裸官”进行清理:“裸官”不得在党委、人大、政府、政协、纪委、法院、检察院领导成员岗位、以上机关工作部门或机关内设机构负责人岗位等5类重要岗位任职,要求已在所列5类岗位任职的裸官,组织人事部门应与其谈话,或者动员其配偶、子女回国,或者调岗; |
三、操作说明
3.1 主界面显示
3.2 新增裸官情况
点击【新增】,在弹出来的页面输入裸官报告的相关信息,点击确定即可。
属性说明:
- 是否承诺放弃:本名干部是否放弃移居;
- 是否已调整岗位:属于上述“需清理的裸官”,判断组织人事部门安排,是否需要调岗;
- 是否承诺放弃:
- 是否已调整岗位 调整后岗位或未调整原因
- 移居类别:个人在目标国家居住和身份状态的不同层次,包括:外国国籍、永久居留权、长期居留许可。
信息 | 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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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、相关资料参考
1、《关于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(境)外的国家工作人员加强管理的暂行规定》
2、《配偶已移居国(境)外的国家工作人员任职岗位管理办法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