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功能概述
按照《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》“领导干部应当于每年1月31日前集中报告一次上一年度本规定第三条、第四条所列事项,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、完整性负责,自觉接受监督”。组织(人事)部门应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,对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查核。
领导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根据情节轻重,给予批评教育、组织调整或者组织处理、纪律处分。
(一)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告的;
(二)漏报、少报的;
(三)隐瞒不报的;
(四)查核发现有其他违规违纪问题的。
因此,【个人有关事项查核】作为干部监督的重要一项,主要用于记录干部个人有关事项的查核的过程及结果,后续可结合干部任免业务或者统计分析使用。个人有关事项查核主要是对干部报告的个人有关事项进行核实、调查之后,将结果录入系统并存档,并可结合其它监督维度生成监督档案进行管理与分析。
二、业务概念
个人有关事项:为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,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,党员领导干部应当清楚、完整的报告个人基本情况。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,党员领导干部应当清楚、完整的报告个人基本情况。个人有关事项具体内容如下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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领导干部应当报告下列本人婚姻和配偶、子女移居国(境)外、从业等事项: | 相关资讯📰 | 《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》 1、报告内容应包含: 1)本人婚姻变化和配偶、子女移居国(境)外、从业等; 2)收入、房产、投资等; 2、领导干部应当于每年1月31日前集中报告一次上一年度事项; 3、组织(人事)部门、纪检监察机关(机构)根据工作需要,可以对报告情况进行汇总综合,对存在的普遍问题进行专项治理; 4、纪检监察机关(机构)、组织(人事)部门接到有关举报,或者在干部考核考察、巡视等工作中群众对领导干部涉及个人有关事项的问题反映突出的,按照干部管理权限,经纪检监察机关(机构)、组织(人事)部门主要负责人批准,可以对有关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材料进行调查核实。(一)本人的婚姻情况; |
三、操作说明
3.1 主界面显示
3.2 新增查核结论
点击【新增】,在弹出来的页面输入查核相关信息,点击确定即可。
属性说明:
- 是否影响提拔使用:对干部所报告的个人有关事项进行查核、调研后,判断是否对本人的提拔使用会有影响(该字段数值暂不影响【干部任免管理】)
四、相关资料参考
1、《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》
2、《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》